勞榮枝否認“故意殺人罪”指控
勞榮枝案二審今天(18日)的庭審結(jié)束,明天(19日)九點將繼續(xù)開庭審理。勞榮枝的家屬以及記者、部分群眾旁聽了庭審。勞榮枝及其辯護人對案件管轄權(quán)發(fā)表異議,被法庭依法駁回。勞榮枝否認了檢方對其“故意殺人罪”的指控。
今天的庭審,檢辯雙方主要對“南昌滅門案”“溫州出租屋殺人案”進行了舉證質(zhì)證,勞榮枝承認了“南昌滅門案”中的搶劫、偷竊行為,否認了有預謀綁架、殺人行為。對溫州出租屋內(nèi)殺害二人的指控,勞榮枝辯稱只負責了與受害人商談租房事宜,捆綁、殺害二人系法子英所為。勞榮枝對其拿著受害人存折去銀行取錢這一行為,她辯稱:“事情已經(jīng)發(fā)生了,她也沒辦法”。
檢方以及合議庭分別對勞榮枝進行了訊問,辯護人對勞榮枝進行了詢問,檢方認為,從法子英、勞榮枝的供述以及證人證言都能證明勞榮枝系南昌滅門案、溫州出租屋殺人案的共犯,勞榮枝的之前供述與今天當庭陳述互相矛盾。
案件回顧:
· 1996年至1999年,江西南昌、浙江溫州、江蘇常州、安徽合肥四地,先后發(fā)生了四起搶劫、綁架、故意殺人案件,警方經(jīng)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法子英和勞榮枝共同實施了這些犯罪。
· 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警方抓獲,勞榮枝伺機潛逃。同年11月,經(jīng)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定,被告人法子英因犯綁架罪、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數(shù)罪并罰,被判處死刑,1999年12月,法子英被執(zhí)行死刑。
· 2019年11月,潛逃20年的勞榮枝被福建廈門警方抓獲。
· 2020年12月,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勞榮枝涉嫌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一案。
· 2021年9月,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勞榮枝案進行了一審宣判。以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勞榮枝當庭提出上訴,表示自己參與實施這些案件是受到法子英的脅迫。
·2022年8月18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勞榮枝涉嫌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上訴一案。
此前報道:
勞榮枝,死刑
檢察官披露勞榮枝案關(guān)鍵證據(jù)細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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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聊時局綜合央視網(wǎng)、央視新聞客戶端、人民網(wǎng)安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