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有什么人是這個世界上最應該被徹底清理掉的,毫無疑問,人販子絕對位列其中。
12月19日,一起35年前的拐賣案件將進行一審,被拐的女子曉麗(化名)稱:“她是從陜西被拐到山東的,然后,人販子將她賣給了當?shù)氐囊粋€男子李某,而當年,她只有13歲。”
不用過多猜測,一般被人販子拐賣的女童的結局只有一種,成為買家的“生育工具”,可能有人會對此話感到刺耳,但這確實就是拐賣后,絕大部分女的悲慘結局。
13歲的曉麗也不例外,在懵懂的年紀被侵犯,未滿15歲的時候就成為了一個孩子的母親,要知道,此時的曉麗也還是一個孩子,但她卻被迫生下了一個侵犯她的男人的小孩。
看到此,可能很多人的怒氣值已經(jīng)到了無法抑制的程度,一個本應該讀初中的孩子,其未來也將擁有著無限的可能,但只因為人販子的貪婪,而斷送了一個女孩的一生,很顯然,這絕對不應該被原諒。
當然,“買賣同罪”的觀念也在此被提了出來,偏遠貧窮地方的男買媳婦,無外乎不就是兩點原因,一點是家里經(jīng)濟太差娶不到媳婦,另一點就是這個男人本身要么年紀太大,要么有病或者是智力低下等。
但無論是哪一個原因,有一點是很明確的,買下人販子手里的女童曉麗的李某絕對是一個成年男,而正因此,很多網(wǎng)友怒斥道:“一個成年男怎么能夠對一個未成年的女孩下得去手?”
其實,正如之前所言,大多數(shù)愿意買人販子手里女童回家當媳婦的男,他們心里是根本沒有任何綱常倫理的,同時,這些姑且可以被稱之為人的群體,還有一個共,他們并沒有將曉麗這類女孩當成同階層的人,更多時候,曉麗這些被他們買下來的女童,或許只是他們發(fā)泄欲望或者是傳宗接代的工具。
如果讀懂了這些卑劣“買家”的心理活動,可能眾人也能夠理解為什么面對拐賣,越來越多的人認為“買賣應該同罪”。
而據(jù)曉麗回憶,她當時之所以被拐,是因為人販子利用了她的善心,事發(fā)當天,曉麗背著書包趕往學校,路上碰到了一男一女抱著一個小嬰兒,對方將她攔下問路,曉麗很熱心地給對方指路,隨后,那對男女一臉感激地拿出一瓶水讓曉麗喝,說是答謝之禮。
心思單純的曉麗沒有想太多,接過來喝了一口,哪知道,當場就昏了過去,再次睜開眼的時候,她已經(jīng)被拐到了一個陌生的地方,而年幼的她根本無法掙脫兩個成年人。
曉麗說:“我無時無刻不想著逃跑?!?/p>
但很顯然,剛被李某買走的那一會兒,對方防她就像防賊一樣,直到后來,生下了孩子,她才終于找到機會逃走,當時,她抱著孩子逃到了公安局。
對于此次一審,曉麗表示:“我等了35年,希望這些可恨地人販子被嚴判!”
明明是一次好心的指路,但卻換來了30多年的顛沛流離,有時候,并不是人心變冷漠了,而是惡魔在人間游蕩,使得眾人不得不處處提防。